《中国供应链金融年鉴(2023)》编辑要求
一、语言表述
年鉴主要为统计性、资料性工具书,内容侧重于实际情 况和统计数据。语言应客观、平实,如实记录情况。不使用 渲染、宣传、广告性、表决心和评价性语言,如不宜用 “意 义重大”“高度赞扬”“一致好评”等语言。尽量用数字说话, 不用“最高水平”“全国前列 ”等表述。
二、名称表述
(一)记述对象的名称首次出现时用全称,重复出现时 用规范简称,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简称“国家商务 部”。获奖名称一般应用全称,名称的使用前后必须一致。
(二)人名,一律直书其名,不加同志、先生等称呼。 必要时可在人名前加职务或职称,如“××省副省长张××”。
(三)一般不用“我行”“我司”等称谓,可用“XX 省” “XX 银行”“XX 公司”。
三、时间表述
(一)不使用时间代名词,如“今年”“去年”等,应 写明具体时间,如“2018 年”。
(二)记述具体事件时需写清具体日期,日不清楚者可 记至旬,旬不清楚者可记至月。
(三)不使用“至今”“距今”“目前”“改革开放以来”“XX 年来”“开展某项业务以来”等模糊时间用语。
(四)年、月、日均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如“2018 年 12 月 31 日”。
四、数字表述
(一)行文中的数字,统一使用阿拉伯数字,如“5 项 功能”“9 票货物”。
(二)5 位以上数字可用“万”作单位,9 位以上数字 可用“亿”作单位。原则上同一类目内同一种数字的单位要 一致。正文及表格中,小数点后数字统一保留 2 位,如“45.35 万”“2.37 亿”“1.85%”。
(三)数值范围应统一使用浪纹号“~”,前后都要加单 位,如“10%~20%”“250 万元~300 万元”“-36℃~-8℃”, 不能写成“10~20%”“250~300 万元”“-36~-8℃”。
(四)“倍”只用于“增长、提高、扩大”等,不用于 “减少、降低、缩小”等。
(五)企业的量词统一用“家”表示。
(六)文件名中表示年份的符号应用六角括号,如“国 发〔2018〕37 号”。
五、图表
(一)图表排在相应的栏目之后,表标题位于表上方居 中,图标题位于图下方居中。图表标题均须编号,如“图 1.” “图 2.”“表 1.”“表 2.”。
(二)图表内容的出处需要注释的,在图表下方先写“图 注”或“表注”字样,然后写明注释。需分条注释的,则用“1.”“2.”“3.”标明序列号。
(三)图表中的数据,在文中也有表述的,二者要一致。
(四)图表中的数据,各分项之和要与该项合计的数吻 合。
(五)表格中的数据要准确,以下情况要特别注意区分: 表格中无任何数字及符号,即空的状态,表示不适用,无此 数据;“-”表示数据无法获得;“0”表示有数据,数值为 0; “0.00”表示有数据,但值比较小,四舍五入后为“0.00”。 在制作表格时要按照实际情况填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