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发布《关于防范物流领域车辆融资租赁纠纷的重要风险提示》
2024-01-17 13:3856581
2023年12月,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先后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发布《关于防范物流领域车辆融资租赁纠纷的重要风险提示》(以下简称《风险提示》)。《风险提示》指出,对出租人而言,应加强对承租人融资意愿及还款能力的审核,完善信审机制。通过实地调查、面谈、电话等多种形式、多轮次对承租人进行审核,重点询问收入来源、在购车过程中他人是否承诺“薪酬”“货源稳定”、他人是否辅助信审等内容,有以上情形的,应谨慎放款。对承租人而言,应结合自身实际需求,自主决定是否办理相关业务。有意从事货运、物流等行业工作的从业人员,应当根据自身需求自主决定是否要融资租赁车辆;如果确需融资租赁,应当审慎评估实际收入是否可覆盖月租金,以及在收入未达预期的情况下,是否有第二还租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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