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面向供应链金融业务,工业互联网平台应具备SaaS化应用开发等功能
11月1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印发《工业互联网与工程机械行业融合应用参考指南》。其中在“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部分提到:面向产业链供应链协同业务,平台应具备海量数据存储、大数据计算分析以及 SaaS 化应用开发等功能,通过租用公有云服务的方式来满足基础硬件资源需求,通过调用数据管理、大数据分析及应用开发功能模块,进而开发工程机械行业电商类工业 APP 应用。面向供应链金融业务,平台应具备海量数据存储、大数据计算分析、资产评估、跨平台互操作以及 SaaS 化应用开发等功能,以租用公有云服务的方式来调用数据管理、大数据分析、模型管理及应用开发功能模块,实现企业与金融机构数据互通,进而开发供应链金融类工业 APP 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