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有没有金融市场?
银行的存贷款业务应该也算交易,只不过是一种不对等的交易。储户把钱存入银行,银行给储户一个存折或者是一张存单。单从价值上来看,交换的价值是不对等的。储户之所以能放心地把钱交给银行,就是因为银行有信誉保障。也就是说是用银行的信誉作保证的。在存款业务中,银行对储户起着代保管资金的作用,银行可以有偿地使用这些资金,也必须随时准备支付这些资金。这种交易对银行和储户都是积极的,有益的。在贷款业务中,贷户除了要办理借贷主合同外,还要以担保这种从合同为基础,没有担保,银行一般是不贷款的。农民不是没有发展经济的渴望,也不是没有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的冲动,但要从银行取得贷款,却是千难万难的。
过去农村也出现过“挂包银行”,有专门的金融干部到田间地头去为农民服务。但是由于信用站干部的素质比较低,时常有挪用储户的资金,造成储户损失而又没有人善后的问题,再加上前些年农村合作基金会的不良影响,农民宁可相信城里的银行保险,也不大相信银行的上门服务。要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存款难,贷款难,发展经济难的问题。国家要调整农村金融策略。与其让基本职能相同的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一个小县城里无序竞争,倒不如重新整合,明确职能,各行其是。要么打乱银行的现有的分工,重新洗牌,合并一些职能相同的农村金融机构;要么明确规定各自的经营范围,加大向农村延伸的力度,从根本上改变城里的银行多,农村的贷款难的问题。
要走活农村金融这盘棋,一是要行政合理干预。政府对银行的干预,不是像过去那样,强制银行贷款,而是在银行与贷户之间牵线搭桥,为农户能在银行取得贷款创造各种有利条件。二是要创新抵押方式。在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帮助下,农户可以投保,用保单作为抵押物取得贷款;也可以动产抵押,用粮食、棉花等库存的农产品等可以变卖的流动资产作为抵押物;还可以多个农户联合起来,用出货订单作为抵押,用该订单的销货款作为归还银行贷款的保证。三是要延伸政策信贷。农业发展银行除了给农村小企业发放有抵押的商业性贷款外,还可以试行给粮食种植大户发放政策性无抵押粮食储备贷款,粮食储备中的灭鼠、防虫、保管等业务由当地粮食储备公司负责,信贷业务由农业发展银行管理。除了粮棉仓储和粮棉代保管业务可以下伸以外,还可以在农村开发新的政策性业务品种。如农村政策性合作医疗贷款业务、农村政策性教育贷款业务、农村政策性养老贷款业务等。包括现阶段由财政无偿投入的种子补贴、公路补贴等都可以纳入新的政策性贷款业务。改无偿投入为有偿介入,对农村经济的发展,不仅不会有影响,反而会有较大的推动作用。
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加大对农村的投入。农村不仅是广袤的农产品交易市场,而且也是金融的广阔天地。只要我们的金融干部想农民之所想,急农民之所急,帮农民之所需,就一定能够在这个广阔天地里大有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