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发布《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
中国银保监会会同财政部、人民银行对2008年颁布施行的《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自2022年12月12日起实施。《管理办法》将现行的保险保障基金固定费率制调整为风险导向费率制,明确保险保障基金费率由基准费率和风险差别费率构成,费率的确定和调整由银保监会提出方案,商有关部门并报经国务院批准后执行;调整保险保障基金暂停缴纳上限,将财产保险公司、人身保险公司的暂停缴纳上限分别由占公司总资产的6%、1%调整为占行业总资产的6%、1%。
来源:银保监会
中国银保监会会同财政部、人民银行对2008年颁布施行的《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自2022年12月12日起实施。《管理办法》将现行的保险保障基金固定费率制调整为风险导向费率制,明确保险保障基金费率由基准费率和风险差别费率构成,费率的确定和调整由银保监会提出方案,商有关部门并报经国务院批准后执行;调整保险保障基金暂停缴纳上限,将财产保险公司、人身保险公司的暂停缴纳上限分别由占公司总资产的6%、1%调整为占行业总资产的6%、1%。
来源:银保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