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多渠道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
财政部11月1日发布《关于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指导意见》,要求行政事业单位要最大限度发挥在用资产使用价值;同时,推进资产共享共用,按规定将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纳入科研设施与仪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通过平台向社会开放共享。教育、卫生、科技、文化、体育等主管部门要牵头建立本行业资产共享共用机制。
财政部11月1日发布《关于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指导意见》,要求行政事业单位要最大限度发挥在用资产使用价值;同时,推进资产共享共用,按规定将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纳入科研设施与仪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通过平台向社会开放共享。教育、卫生、科技、文化、体育等主管部门要牵头建立本行业资产共享共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