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地方金融条例》本月起正式施行 鼓励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发展供应链金融
为加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引导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促进地方金融健康发展,更好服务实体经济。10月1日,《安徽省地方金融条例》正式施行。《条例》共八章六十二条,在地方金融发展方面,鼓励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发展供应链金融。支持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与产业链核心企业、第三方专业机构等加强信息共享,依托产业链核心企业构建上下游一体化、数字化、智能化的信息系统和信用评估、风险管理体系,提升产业链整体金融服务水平。(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