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

2022-10-07 18:5012350

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发布关于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高新技术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行100%加计扣除。凡在2022年第四季度内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均可适用该项政策。企业选择适用该项政策当年不足扣除的,可结转至以后年度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企业在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计算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时,四季度研发费用可由企业自行选择按实际发生数计算,或者按全年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乘以2022年10月1日后的经营月份数占其2022年度实际经营月份数的比例计算。(财联社)



2
发表评论
同步到贸金圈表情
最新评论

线上课程推荐

火热融资租赁42节精品课,获客、风控、资金从入门到精通

  • 精品
  • 上架时间:2020.10.11 10:35
  • 共 42 课时
相关新闻

河北启动征集“数字雄安”主题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创新应用

2024-11-19 12:16
22573

中行积极推动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落地

2024-08-12 14:55
75798

北京征集“五篇大文章”方向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创新应用

2024-08-05 11:42
63465

国资委: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 纵深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发展

2024-08-05 11:39
48377

财政部 金融监管总局等四部门联合实施支持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

2024-07-31 14:05
40905

重庆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新一批创新应用公示

2024-07-29 15:04
48642
7日热点新闻
热点栏目
贸金说图
专家投稿
贸金招聘
贸金微博
贸金书店

福费廷二级市场

贸金投融 (投融资信息平台)

活动

研习社

消息

我的

贸金书城

贸金公众号

贸金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