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就融资租赁合同等经济合同的印花税适用问题作出解答
2022-10-05 20:3425435
2022年9月13日,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于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就融资租赁合同等经济合同的印花税适用问题作出解答。上述解决涉及的问题为:“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及乙方的自主选定、以租给乙方为目的,为乙方融资购买合同所记载的物件(简称租赁物),租予乙方,乙方则向甲方承租并使用该物件。上述条款属于融资租赁合同中的典型条款。那么,签订融资租赁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呢?”上述解答的具体答复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新增“融资租赁合同”税目,按租金的万分之零点五的税率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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