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政府印发《关于深化数字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
7月30日,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深化数字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22〕20号),共分为七个部分,包括总体要求、以数字化改革助力政府职能转变、以数字政府建设助推数字浙江发展、构建“平台+大脑”支撑体系、构建数字政府全方位安全保障体系、构建数字政府建设理论和制度体系、全面加强党对数字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
《实施意见》明确了浙江数字政府建设两个阶段目标:到2025年底,实现政府履职核心业务数字化全覆盖,“掌上办事之省”“掌上办公之省”“掌上治理之省”基本建成,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以数字政府实战实效助力实现“两个先行”;到2035年,高水平建成“整体智治、唯实惟先”的现代政府,为基本实现高水平现代化和共同富裕提供强大动力和法治保障。(浙江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