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服务保障稳经济助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2022-08-04 15:3528376
2022年6月28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服务保障稳经济助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鲁高法〔2022〕30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应助力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严格依照民法典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依法认定生产设备等动产担保,以及所有权保留、融资租赁、保理等非典型担保债权优先受偿效力,支持中小微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拓宽融资渠道。落实刑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中小微企业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主要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及时清退所吸收资金的,依法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视情不作为犯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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