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鼓励政府和社会资本方联合设立绿色低碳类基金
近日,广东省印发发展绿色金融支持碳达峰行动实施方案,提出强化政府引导与社会参与,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方按市场化原则联合设立绿色低碳类基金,并拓展重点领域绿色项目投融资渠道,充分利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引导保险资金加大对重点领域的中长期支持。
该方案指出,要强化绿色金融创新发展的财政支持。统筹使用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各地级以上市设立绿色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健全绿色低碳项目融资费用补贴和风险分担机制,对金融机构绿色信贷风险给予补偿,对小微企业为获得绿色融资产生的绿色认证与融资担保费用给予补贴,对绿色企业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给予补贴。鼓励符合条件的绿色领域建设项目申报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需求。研究设立绿色低碳发展基金,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按市场化原则联合设立绿色低碳类基金。
该方案强调,要拓展重点领域绿色项目投融资渠道,探索基于绿色基础设施未来收益权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充分利用基础设施领域REITs,引导保险资金加大对可再生能源、绿色农业、绿色建筑、绿色交通等重点领域的中长期支持,鼓励金融机构根据实际制定授信支持政策,对达到绿色建筑星级标准的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给予绿色金融支持。
(中国财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