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法院东疆融资租赁法庭发布《融资租赁案件约定司法送达条款(含电子送达)审判实践指引》
2022-07-03 13:5834491
2022年6月10日,天津市滨海新区法院东疆融资租赁法庭发布《融资租赁案件约定司法送达条款(含电子送达)审判实践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指引》建议,融资租赁合同司法送达条款应明确载明各方当事人的联系人、联系电话、邮寄送达地址、电子送达系统(如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内容,以及约定司法送达条款的法律后果。司法送达条款可在合同书中采用专门条款或者以附件形式(如《诉讼文书送达方式确认书》)的方式载明。融资租赁企业应对司法送达条款的内容及法律后果作出足以引起相对方注意的提示(如加粗、加框、加下划线等),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相对方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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