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破产法庭制定并发布《关于规范破产案件接管工作办法》
2022-07-03 13:5836860
2022年6月7日,上海破产法庭制定并发布《关于规范破产案件接管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工作办法》)。《工作办法》第12条第2款规定:“融资租赁物、售后回租物等债务人占有的不属于债务人所有的财产,以及权属不明的财产,管理人应一并接管后予以妥善保管。”该条规定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民法典》施行后,融资租赁合同作为有担保功能合同后,关于承租人破产时租赁物是否属于破产财产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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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7日,上海破产法庭制定并发布《关于规范破产案件接管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工作办法》)。《工作办法》第12条第2款规定:“融资租赁物、售后回租物等债务人占有的不属于债务人所有的财产,以及权属不明的财产,管理人应一并接管后予以妥善保管。”该条规定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民法典》施行后,融资租赁合同作为有担保功能合同后,关于承租人破产时租赁物是否属于破产财产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