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发布关于调整部分进口化妆品的申报要求

2022-06-24 15:5825151

近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调整部分进口化妆品申报要求的公告。公告规定了,进口货物收货人及其代理人申报进口商品税目在3303、3304项下的化妆品时,应按相关填报要求,及化妆品进口消费税政策仍按《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化妆品进口环节消费税的通知》(财关税〔2016〕48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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