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结算:托收
托收指委托人向银行提交凭以收款的金融票据或商业单据,要求托收行通过通过其海外联行或其代理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根据方向不同分为进口代收业务与出口托收业务,出口托收又分为出口跟单托收与出口光票托收。
【进口跟单代收】
· 功能介绍
进口代收指银行收到国外托收行寄交的托收单据后,向国内客户提示,并要求国内客户付款或承兑赎单。
· 业务特点
银行代理国外银行要求国内客户付款或承兑后赎单,一般不审核单据,只清点单据份数是否与客户委托书上所列相符。
· 办理流程
客户接到银行代收赎单后,应到银行办理有关付款 / 承兑 / 拒付的手续。在付款交单的条件下,客户填妥贸易进口付汇核销单及提交有关的报关单并付款后,即可拿到正本单据,凭以提货。在承兑交单的条件下,客户须办理承兑手续后领取正本单证,凭以提货,并在到期日付款。若客户拒绝付款或承兑,应到银行柜台办理拒付手续,由银行代为报关单据。
【出口跟单托收】
· 功能介绍
出口跟单托收是出口商将开具的汇票随附提单、商业发票等货运单据交给所在银行,委托该行通过他在进口商所在地的分行或代理行或进口商银行向进口人收取货款。
· 业务特点
根据付款情况不同,跟单托收又可分为即期付款交单(D/P at sight)、远期付款交单 (D/P after sight) 和承兑交单 (D/A) 。
· 办理流程
客户出口取得有关单据后委托银行办理托收时,须填写托收委托书,并明确付款交单(D/P)或承兑交单(D/P)。
【出口光票托收】
· 功能介绍
出口光票托收指出口商将从国外收到的清算票据(如汇票、本票、支票)委托银行向境外收款的业务。这种托收方式仅凭票据进行,不附带商业单据,故称“光票托收”。
· 业务特点
光票托收有“立即入账”和“收妥入账” 两种方式可供选择:
“立即入账”是一种由境外代理行提供的票据立即贷记的服务,一俟境外代理行收到我行托收的符合条件的票据即于当天立即贷记我行账户,我行在收到款项后须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挂 7-10 工作日,在此期间若未收到境外代理行的拒付通知即将款项解付给申请人。
“收妥入账”指不符合立即入账条件,将票据根据币种不同寄往我行境外代理行委托收款或直接寄付款行收款,一俟收到款项即可解付。
· 办理流程
客户在收到国外清算票据后,在票据背面背书后,可委托银行向外托收。根据票据的种类、币别、金额、付款地区、收款人资信情况,决定采用“立即入账”或“收妥入账”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