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为电建保理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提供差额补足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10月9日、2021 年10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计划的议案》,同意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的230亿元人民币的额度范围之外,另行增加不超过160亿元人民币的额度,以分期发行资产证券化产品; 同意公司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的400亿元人民币的增信额度范围之外,为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在上述拟增加的不超过160亿元人民币的总额度内发行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向管理人出具增信承诺函,并按照增信承诺函的约定,为资产证券化产品提供差额补足、流动性支持等增信,具体增信内容以实际出具的增信承诺函为准,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处理具体相关发行事宜、增信事宜,授权期限自上述议案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董事长于2022年3月23日作出决定,同意为中电建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作为原始权益人发起的第1期专项计划提供增信,即同意公司为专项计划账户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应付相关税金和费用以及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和本金之和之间的差额部分予以补足,差额补足的具体内容以公司最终签署的交易文件为准;关于储架专项计划后续发行涉及的增信事宜,公司将按照内部制度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
在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电建保理2022年第1号第1-20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22〕446号)之后,专项计划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专项计划发行规模为20.70亿元人民币,滚动发行一次, 分为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及次级资产支持证券,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在首次发行时为1号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在滚动发行时为2号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1号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规模为19.66亿元人民币,2号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规模以届时实际发行情况为准,1号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2号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到期日分别为2023年3月31日、2024年3月27日;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规模为1.04 亿元人民币,预期到期日为2024年3月27日。(章法网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