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稳定法>征求意见稿》
2022-04-14 11:0442364
2022年4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发展改革委、司法部、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研究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稳定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加强对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准入和监管要求;建立处置资金池,明确权责利匹配、公平有序的处置资金安排;建立金融稳定保障基金,作为国家重大金融风险处置后备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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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发展改革委、司法部、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研究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稳定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加强对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准入和监管要求;建立处置资金池,明确权责利匹配、公平有序的处置资金安排;建立金融稳定保障基金,作为国家重大金融风险处置后备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