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江苏自贸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
2022-03-31 13:0314905
2022年3月20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江苏自贸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江苏自贸区措施》)。《江苏自贸区措施》第13条指出:“开展融资租赁公司外债便利化试点。在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框架下,允许注册在自贸试验区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公司与其下设的特殊目的公司(SPV)共享外债额度,提升融资租赁公司跨境融资便利化水平。支持符合条件的融资租赁公司通过发行债券、股票和资产证券化等方式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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