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银行这类服务收费,银保监会有新要求
2022-01-25 17:06532
来源:金融时报客户端 记者:徐贝贝
为规范银行服务市场调节价管理,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改善人民群众金融消费体验,中国银保监会近日发布《关于规范银行服务市场调节价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便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服务价格评估、调整制度及管理流程、完善系统功能等落实工作。
什么是银行市场调节价服务?
为什么要规范这类服务收费?
随着我国市场化改革深入,各行业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项目逐步减少。银行业也如此,仅有个别银行服务项目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市场调节价项目已成为最主要类型。
为适应这一发展趋势,银保监会发布《指导意见》,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调节作用的同时,通过督促银行等金融机构提高服务价格管理水平、强化多方监督和行业自律,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解决市场机制失灵和经营管理粗放问题,纠正不当逐利和不规范服务行为,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可持续、价格合理的金融服务。
银行市场调节价服务项目应如何定价?
《指导意见》规范了定价要求与校准机制。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服务项目,其价格由银行依法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银行制定和调整市场调节价服务项目价格,要体现质价相匹配、成本风险覆盖、价值创造和行业竞争力等。根据服务项目的不同性质,单独或综合采取固定金额定价、比例定价、区间定价、协议定价、基于外部成本定价或其他方法。
并且,要求银行等金融机构建立健全定价校准机制,通过比较同质同类项目、跟踪跨期成本变化、评估实际执行价格水平等方式,确保服务价格合理。
鼓励主动惠企利民
划出五条监管红线
针对市场调节领域存在的不正当竞争、融资相关服务质价不符、定价区间过大、引入外部服务加价过高、重复收取费用等行为,《指导意见》提出了禁止性要求。
一是银行不得利用价格手段开展不正当竞争;
二是对于融资类业务,不得未提供实质性服务而收取费用;
三是在设置价格区间时,不得过度扩大上下限间隔、规避价格管理要求;
四是在基于外部成本定价时,不得收取显著高于外部服务价格标准的费用;
五是不得对服务项目重复收取费用,或以降价为由降低服务质量或数量。
金融机构如何承担管理责任?
强化对服务外包机构与合作方的管理。在聚焦银行等金融机构自身服务的同时,《指导意见》关注金融业态发展和专业化分工带来的变化,强化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主动管理意识。对于金融服务外包,要求在外包服务协议中列明价格条款,禁止外包服务提供商向客户收取与外包服务相关的费用。对于金融业务合作,要求了解合作机构服务内容和价格标准,在合作协议中约定价格信息披露要求,禁止合作机构以银行等金融机构名义向客户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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