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进行防范金融风险加强融资租赁及商业保理公司风险摸排
为加强喀什地区融资租赁及商业保理风险防范工作,根据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自治区纳入监管名单的融资租赁公司和商业保理公司的通报》的文件,喀什地区财政局对各县市下发了文件,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辖区内未纳入自治区监管名单的融资租赁公司和商业保理公司进行风险排查,尽快督促企业变更名称、经营范围或自愿注销,妥善有序退出;对拒不退出的企业,要及时推送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将其列入异常经营名录或吊销营业执照。通过此次风险摸排工作,基本掌握了自治区融资租赁及商业保理行业风险情况,为继续开展监管工作提供了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