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印发《吉林省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2022-01-18 12:407892
据1月12日消息,为加强全省融资租赁公司的监督管理,健全监管体系,落实监管责任,规范监管行为,引导全省融资租赁公司合规经营,促进融资租赁行业健康发展,吉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制定《吉林省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细则》规定,省外融资租赁公司拟申请在我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应事先向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进行报备,长期开展业务的应以设立分支机构形式申请业务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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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1月12日消息,为加强全省融资租赁公司的监督管理,健全监管体系,落实监管责任,规范监管行为,引导全省融资租赁公司合规经营,促进融资租赁行业健康发展,吉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制定《吉林省融资租赁公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细则》规定,省外融资租赁公司拟申请在我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应事先向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进行报备,长期开展业务的应以设立分支机构形式申请业务报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