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发布《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1月14日,中国银保监会官网发布消息,为进一步加强关联交易监管,规范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行为,防范利益输送风险,中国银保监会起草了《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金融租赁公司包括其中。《办法》规定,金融租赁公司与关联方开展以资产、资金为基础的关联交易发生损失的,自发现损失之日起二年内不得与该关联方新增以资产、资金为基础的关联交易。《办法》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1月14日,中国银保监会官网发布消息,为进一步加强关联交易监管,规范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行为,防范利益输送风险,中国银保监会起草了《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金融租赁公司包括其中。《办法》规定,金融租赁公司与关联方开展以资产、资金为基础的关联交易发生损失的,自发现损失之日起二年内不得与该关联方新增以资产、资金为基础的关联交易。《办法》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