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
1月13日讯,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 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的意见》,探索完善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监管。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企业要参考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探索实施更加科学有效监管,切实堵塞监管漏洞。根据企业信用风险状况动态调整监管政策和措施,对信用风险低和信用风险一般的企业,给予一定时间的“观察期”,探索推行触发式监管,在严守安全底线前提下,给予企业充足的发展空间;对信用风险高的企业,要有针对性地采取严格监管措施,防止风险隐患演变为区域性、行业性突出问题。(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