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局在广东等自贸区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
2022-01-06 14:0734054
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外汇管理局在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沙新区片区、海南自由贸易港洋浦经济开发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等区域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在资本项目改革方面,拓宽企业跨境投融资渠道,支持中小微高新技术企业一定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及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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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外汇管理局在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南沙新区片区、海南自由贸易港洋浦经济开发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等区域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在资本项目改革方面,拓宽企业跨境投融资渠道,支持中小微高新技术企业一定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及提升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