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决定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推动监管更加公平有效。运用分类结果提高监管效能,防止乱作为、任性执法。对低风险企业合理降低抽查频次,对高风险或有不良记录的企业有针对性加大抽查检查力度。对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安全的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领域实行重点监管、全链条监管。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推动监管更加公平有效。运用分类结果提高监管效能,防止乱作为、任性执法。对低风险企业合理降低抽查频次,对高风险或有不良记录的企业有针对性加大抽查检查力度。对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安全的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领域实行重点监管、全链条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