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交建集团拟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
2021-12-16 14:596953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12 月 1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办理国道 315 线民丰 至洛浦段公路工程项目国内卖方保理业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开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向具备业务资质的机构申请办理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业务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内,具体保理业务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为准。(章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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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12 月 1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办理国道 315 线民丰 至洛浦段公路工程项目国内卖方保理业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开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向具备业务资质的机构申请办理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 亿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保理业务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内,具体保理业务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为准。(章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