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保健食品及特殊膳食用食品将不得加贴中文标签
海关总署官网日前载文重申,今年4月13日发布的第249号令(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令)第三十条规定:进口保健食品、特殊膳食用食品的中文标签必须印制在最小销售包装上,不得加贴,自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海关总署官网日前载文重申,今年4月13日发布的第249号令(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令)第三十条规定:进口保健食品、特殊膳食用食品的中文标签必须印制在最小销售包装上,不得加贴,自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