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发布《2020年上市公司年度会计监管报告》
截至2021年4月30日,除易见股份、*ST斯太、*ST北讯等3家公司外,沪深两市共有4247家公司披露了年度财务报告。按期披露年报的公司中,254家公司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其中无法表示意见33家、保留意见109家、带解释性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112家。
证监会共抽样审阅了869家上市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在此基础上形成了《2020年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年报审阅发现,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财务信息披露规则整体质量较好,但部分上市公司仍存在对准则理解和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主要包括:收入确认和计量不恰当、金融资产分类不正确、资产减值估计不谨慎、合并报表范围判断不合理、预计负债与或有资产抵销不恰当、债务重组损益确认时点不恰当等。
上市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应高度重视会计监管报告中提出的问题,不断提高自身对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的理解和应用水平,及时发现并改正财务报告编制中存在的错误,稳妥做好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相关工作,不断提升资本市场财务信息披露质量。
(中国证监会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