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制度调整,承销规则3大变化,最高报价剔除比例改为不超过3%
8月20日,沪深交易所分别就科创板、创业板股票发行与承销相关业务规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具体来看,本次科创板与创业板股票征求意见稿中主要修订大致一样,修订要点如下:一是调整最高报价剔除比例。最高报价剔除比例由“不低于10%”调整为“不超过3%”。二是取消新股发行定价与申购安排、投资风险特别公告次数挂钩的要求。三是加强询价报价行为监管,明确网下投资者参与询价时规范要求、违规情形和监管措施,涉嫌违反法律法规或证监会规定的,上报证监会查处或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