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入100亿元专项债,辽宁省级城商行要来了!
继山西利用153亿元中小银行专项债资金作为新设的山西银行资本金出资之后,又一省份将利用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所募资金作为新设城商行资本金出资。
5月12日,中国债券信息网披露的《2021年辽宁省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券(一期)信息披露文件》显示,2021年辽宁省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券的发行总规模为100亿元。
▲图片来源:中国债券信息网
具体来看,2021年辽宁省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的债券品种为记账式固定利率附息债券,债券发行期限为10年期,每半年支付一次利息,本金分年偿还,在本专项债券存续期的第6年开始,分别于每年的还本日偿还债券本金的20%,到期后偿还剩余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已兑付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发行后可按规定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上流通。
募集资金用途方面,本期债券募集资金100亿元拟全部用于新设的省级城市商业银行资本金出资。2021年3月,辽宁省政府批复同意辽宁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辽宁金控)发起设立新城商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将通过辽宁金控注入新城商行。辽宁金控可获得的股权分红收入、股权增值、股权转让收入及其他收入,为本专项债券资金及时安全退出提供保障。
天眼查显示,辽宁金控由辽宁省财政厅全资控股,注册资本为200亿元,法定代表人为刘波。
发行方式上,辽宁省财政厅于招标日通过“财政部上海证券交易所政府债券发行系统”组织招投标工作,参与投标机构为2021-2023年辽宁省政府债券公开发行承销团成员。
此外,辽宁中小银行专项债项目简介显示,有效推进辽宁省城市商业银行改革,辽宁省委、省政府决定,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充分利用市场资源,挖掘地方潜力,新设一家城商行,吸收合并两家城商行,通过标本兼治,着眼长远可持续发展,完善城商行公司治理结构,深化内部经营管理机制改革,夯实城商行发展基础,更好服务辽宁高质量发展。
其实,关于辽宁省拟建立省级城商行在今年年初就有消息。辽宁省政府网站1月27日发布的消息显示,1月20日,辽宁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推进省内城市商业银行整体改革工作。会议明确,通过申请新设组建一家省级城市商业银行,合并辽宁省内12家相关城市商业银行。
上述消息还称,1月25日,辽宁省委、省政府向国务院金融委汇报了城市商业银行整体改革的总体思路。下一步,省政府将牵头整体改革工作,引进辽宁省金控集团等、全国大型优质企业以及中国存款保险基金管理公司作为战略投资者。
此外,据澎湃新闻统计,在辽宁之前,已有江西、山西、四川、广西、内蒙古、浙江、广东、陕西8个省份披露2000亿中小银行专项债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