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部门发布新政 直播带货犯罪最高负刑事责任
2021-04-26 11:3320181
4月23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安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七部门联合发布了《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并明确自2021年5月25日起施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办法》的发布旨在规范网络市场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新业态健康有序发展,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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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3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安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七部门联合发布了《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并明确自2021年5月25日起施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办法》的发布旨在规范网络市场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新业态健康有序发展,营造清朗网络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