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贷、套路贷横行背后,主要靠暴力催收充当保护伞。催收非法债务正式入刑后,暴力催收面临史上最严审判。
警方、法院、检察院多方联动打击高利贷、套路贷过程中,依附在高利贷链条上的暴力催收也被严惩。在《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后,全国首例“催收非法债务罪”浮出水面。3月初,广东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催收非法债务罪案,被告人黎某等人因犯催收非法债务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8个月至6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与此同时,全国多个地方法院、检察院以催收非法债务罪受理相关案件。从作案手段看,黎某等人不仅施行暴力催收而且从事非法放贷,形成放贷催收闭环犯罪模式。在2017年至2018年,黎某、邱某为催收高利贷,多次恐吓、威逼借款人,甚至采用油漆写大字、塞门锁等方法进行恐吓、骚扰。随后,黎某为了牟利,又打起了放高利贷的主意,通过雇佣他人从事非法放贷活动进行敛财。利息极高的贷款发放出去后,黎某等人实施恐吓等非法手段威逼他人还款,给借款人带来非常大的精神压力。
端州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葛雪媚表示,黎某等人的犯罪行为符合催收非法债务罪的特征,故本案适用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的规定,应以催收非法债务罪处罚被告人。催收非法债务罪是一项新罪名。2020年年底,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一)》,该修正案当中明确对催收高利贷定性,将采取暴力、软暴力等手段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的行为规定为犯罪。与以往处理暴力催收案件时多采用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罪名不同,催收非法债务罪把暴力催收高利贷的范围和条件规定得更加清楚,包含暴力和软暴力。这样法院在审判暴力催收高利贷案件时,就能准确定罪量刑。根据修正案,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暴力催收被整顿,主要源于套路贷、高利贷恶性事件频发。借款人易陷入高利贷和暴力催收,归根结底在于消费金融和民间借贷的用户较多集中在下沉市场,金融知识薄弱,缺少对信贷消费合理规划和安全意识。一些高利贷团伙,利用消费者的金融知识漏洞,设计出多种多样的套路贷坑害消费者。高利贷、套路贷整治过程中,相关的暴力催收公司也被警方陆续端掉。根据警方公示的信息,去年永康警方将一个从事暴力催收的犯罪团伙移送起诉,该犯罪团伙23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被抓,5000万元资金遭冻结,另外还被警方扣押手机60余只、电脑23台。这家暴力催收公司主要服务对象为网络借贷公司,在催收手段上冒充黑恶势力,通过电话语音、短信、微信等方式恐吓、威胁借款人。去年以来,我国首次从立法层面禁止高利贷、砍头息。从高利贷和砍头息被写入民法典,可以看出国家从严整治高利贷的态度。另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联合出台《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强化套路贷惩处力度。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放贷、非法催收犯罪团伙,严肃查处由此滋生的倒卖公民个人信息、提供技术支持、资金支付渠道等违法犯罪行为。这也意味着以高利贷、暴力催收结合作案的方式,会面临数罪并罚。催收非法债务罪落地以后,放高利贷、催收高利贷被判刑罚款的节奏加快,任何非法催收行为都难逃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