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年最大的银行罚单来了!年初刚被罚近1200万的国家开发银行,又领了一张千万级罚单——4266.16万元。今年以来,国家开发银行被罚金额合计5466万元。就在今年初,据银保监会披露,去年末国开行因涉及24项违规被银保监会处以488
年初刚被罚近1200万的国家开发银行,又领了一张千万级罚单——4266.16万元。今年以来,国家开发银行被罚金额合计5466万元。就在今年初,据银保监会披露,去年末国开行因涉及24项违规被银保监会处以4880万元,2位相关负责人被处以警告。券商中国记者注意到,国家外汇管理局2月3日的公布银行外汇违规案例显示,因违反《外汇管理条例》,建设银行、广发银行等14家银行的分支机构,共被处以5300多万的罚款。3月10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因存在擅自提供对外担保的违法事实,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被处以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4266.16万元。处罚决定日期为2021年3月3日。根据行政处罚信息,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发布〈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的通知》(汇发〔2014〕29号)附件1第十二条、第二十七条。据国家外汇局官网公布的《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下称《规定》)第十二条,担保人办理内保外贷业务时,应对债务人主体资格、担保项下资金用途、预计的还款资金来源、担保履约的可能性及相关交易背景进行审核,对是否符合境内外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尽职调查,并以适当方式监督债务人按照其申明的用途使用担保项下资金。此外,《规定》要求,担保人、债务人不得在明知或者应知担保履约义务确定发生的情况下签订跨境担保合同。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有擅自对外借款、在境外发行债券或者提供对外担保等违反外债管理行为的,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实际上,此笔巨额罚单并不是近期国家开发银行领到的唯一罚单。2月3日,国家开发银行海南省分行因办理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未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该行被外汇管理局海南分局累计罚没1197.91万元,3名相关负责人被罚。这也意味着,中国华信能源有限公司风险暴露近3年后,国家开发银行海南分行及相关负责人领罚。具体来看,处罚内容为,对该分行责令限期改正,处人民币100万元罚款,没收违法所得1097.91万元人民币;对该分行时任行长胡某给予警告,处人民币5万元罚款;对该分行时任行长杨某给予警告,处人民币5万元罚款;对该分行时任副行长王某给予警告,处人民币5万元罚款。处罚信息显示,这一处罚决定出具日期为2021年1月12日。至此,国开海南省分行今年因外汇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已领5464.07万元罚单。实际上,据银保监会今年1月初披露,国家开发银行去年12月末还因涉及为违规的项目提供融资,变相发放土地储备贷款,以贷转存、虚增存款,案件信息迟报、瞒报等24项违法违规行为被罚4880万元。时任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行长刘某,副行长倪某对于浙江省分行逾期未整改、屡查屡犯、违规新增业务,以及向检查组提供虚假整改说明材料行为负有责任,分别被处以警告。券商中国记者注意到,近期,国家外汇管理局加强外汇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外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打击虚假、欺骗性外汇交易等行为。今年2月3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官网公布“关于银行外汇违规案例的通报”,共通报了11宗外汇违规的典型案例,涉及14家银行的分支机构,共被处以5300多万的罚款。具体来看,14家相关银行包括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招商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等相关分支机构。主要存在的外汇违法行为涉及资本金结汇、跨境担保、货物贸易、服务贸易、银行卡交易、跨境债权转让等业务。除国开行以外,建设银行青岛分行、广发银行温州分行均被处以千万级的罚单。2017年1月至2017年5月,建设银行青岛分行未经批准,将存量境内贷款所涉债权转让至境外银行机构并收入对价款,处罚没款1031.5万元;2015年1月至2016年2月,广发银行温州分行未尽审核责任,违规办理内保外贷业务,被处以警告,并处罚款1764万元。外汇局相关人士介绍,下一步外汇局将在实现高水平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的同时,加强外汇监督与检查,切实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2020年12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局长潘功胜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会议强调持续打好外汇领域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加强跨境资金流动监测分析,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外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