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局:研究论证允许境内个人在年度5万美元便利化额度内开展境外证券、保险等投资的可行性
2021-02-20 12:0721925
2月19日,外汇局资本项目管理司司长叶海生撰文表示,研究有序放宽个人资本项下业务限制。修订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管理规定,取消年度购付汇额度限制,优化管理流程;研究论证允许境内个人在年度5万美元便利化额度内开展境外证券、保险等投资的可行性;配合人民银行做好粤港澳大湾区“理财通”试点。(中国外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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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9日,外汇局资本项目管理司司长叶海生撰文表示,研究有序放宽个人资本项下业务限制。修订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管理规定,取消年度购付汇额度限制,优化管理流程;研究论证允许境内个人在年度5万美元便利化额度内开展境外证券、保险等投资的可行性;配合人民银行做好粤港澳大湾区“理财通”试点。(中国外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