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公布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19日发布,将于2021年5月1日起实施。条例首次具体明确参保人员义务,若个人以骗保为目的,将医保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或重复享受医保待遇等,将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至12个月,并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19日发布,将于2021年5月1日起实施。条例首次具体明确参保人员义务,若个人以骗保为目的,将医保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或重复享受医保待遇等,将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至12个月,并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