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吉利、广汽本田等车企被点名,产品不符合标准
11月19日,工信部发布新能源汽车监督检查结果,发现部分新能源产品存在生产一致性问题,包括北汽、广汽、广汽本田、比亚迪等25家企业被点名。
工信部表示,为规范新能源汽车生产行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根据《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该部建立了道路机动车辆产品生产一致性监督检查结果通报制度。在近期组织的对乘用车、客车、专用车等3个类别的新能源汽车产品监督检查中,共有25家企业的27个车型存在生产一致性问题。
其中在新能源乘用车方面,共涉及9家企业的9个车型产品,涉及动力电池容量和保护功能、行李箱容积、轮胎规格、标志标识等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或管理规定。
湖南江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众泰旗下生产基地)生产的JNJ7000EVX25纯电动轿车(E100)存在两种问题,包括蓄电池初始容量不符合相关要求;循环100次后放电容量不符合相关要求。
东风汽车DFL7000NAH1BEV(东风日产轩逸纯电)车型,存在过放电保护值低于企业技术参数值;过充电保护值高于企业技术参数值。
广汽集团旗下GAC6450CHEVA5E插电式混合动力车(GS4插电混动)存在工况条件下百公里耗电量超过备案参数值;车载能源管理系统生产企业名称与备案参数不一致。
广汽本田GHA6450NAC5PHEV(世锐PHEV)事实上就是传祺GS4插电混动的换标车型,其所出现的问题基本一致,但广汽本田世锐PHEV还存在充电插头型号与备案参数不一致的问题。
比亚迪BYD7150WT5HEV4(秦插电混动)被检查发现备胎标识不符合要求。
浙江豪情汽车制造有限公司HQ7002BEV15(帝豪GSe纯电动)被发现存在行李箱容积不符合要求。
而在新能源客车方面,共涉及10家企业的12个车型产品,涉及低速行驶提示音、车辆喇叭、三角警告牌、标志标识等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或管理规定。
新能源专用车方面,共涉及6家企业的6个车型产品,涉及动力电池容量、报警信号、低速行驶提示音、标志标识等项目不符合国家标准或管理规定。
工信部表示将依法依规处理。对上述检查中发现存在生产一致问题的车型,工信部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办法》《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以及《公告》管理的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处理。同时,企业所在地省级工信部要督促企业尽快查明产品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按期整改到位。
据了解,此次工信部监督检查工作是在今年10月开展的,采用随机现场检查和抽样送指定检测机构检验的方式。
部分企业的生产偏差或“侥幸”行为,最终也被查出。多家企业被点名整改,此举有利于提高车辆产品的安全性能和节能水平,进一步加强汽车安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