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通报,宁夏市场监督管理厅对石嘴山市11家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垄断协议案作出处罚。据南都记者了解,这是今年总局通报的第二起二手车交易市场垄断案件。
10月22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通报,宁夏市场监督管理厅对石嘴山市11家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垄断协议案作出处罚。据南都记者了解,这是今年总局通报的第二起二手车交易市场垄断案件。本案特别之处在于,由于11家公司实行联合经营,且各自账目不规范,所以市监部门根据联合经营期间的交易收入,平均计算罚款和违法所得,本案合计罚没约132.8万元。宁夏市场监督管理厅于2019年8月正式立案调查。经查,石嘴山市范围内从事二手车交易服务,具有开具发票资质的市场主体为涉案11家公司,相互具有竞争关系,合计市场份额为100%。本案11家当事人分别:宁夏金通二手车交易市场、石嘴山市元增旧机动车交易服务有限公司、石嘴山市安驰二手车交易有限公司、石嘴山市路顺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石嘴山市银通旧机动车销售有限公司、石嘴山市金运二手车交易服务有限公司、石嘴山市宁成源旧机动车交易有限公司、石嘴山市顺运运输有限公司、石嘴山市云磊旧机动车交易市场、宁夏杨天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以及平罗县众力二手车交易有限公司。调查显示,2009年至2019年,除众力公司外,其余10家公司在石嘴山市二手车流通行业协会组织下,聘用人员集中办公和集中管理财务收支,进行联合经营。众力公司则在2018年1月到2019年6月加入其中。联合经营期间,11家公司达成并实施固定二手车交易服务、评估服务价格和平均分配利润的口头协议。其中包括按车辆评估价的1%收取交易服务费,每辆车不低于100元,摩托车每辆50元。不过实际执行中,存在个别私户车辆按照低于1%收取的情形。评估服务费则是按每辆车20元收取,服务包含评估、照相拓号、复印、提供交易合同书等内容。需要注意的是,本案中行业协会发挥了组织实施垄断协议和限制竞争的作用。行业协会不仅每月初组织召开会议,公布上月收支并分配销售利润,还要求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转移登记联上加盖指定的印章。根据《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行业协会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可以依法撤销登记。不过南都记者注意到,本次通报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没有涉及对行业协会的处罚决定。调查期间,涉案公司曾表示,实行政府指导价期间的交易服务价格未超过规定比率,因此不构成垄断协议。另外,评估服务费包括评估、照相拓印、提供合同书等内容,收费标准定为20元较为合理。经宁夏市场监督管理厅研究,涉案公司联合经营的收费比率虽未超出政府指导价范围,但依然构成固定价格垄断协议。因为涉案公司改变收费基数和固定收费比率的做法,违反政府指导价的计算标准,没有体现政府指导价要求“与卖方协商确定”的原则,且参与垄断协议的公司没有自主定价权利。此外,收费是否合理不是垄断协议行为的考虑因素和构成要件,收取20元评估服务费的做法属于“固定商品价格”的垄断协议行为。因此,宁夏市场监督管理厅认为涉案公司的意见不能成立。综上,宁夏市场监督管理厅认为,本案11家公司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三条规定,达成“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和 “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的垄断协议。而且垄断协议持续近10年,直接侵犯消费者利益,限制其他经营者进入市场,严重影响本地二手车交易服务市场竞争秩序。2020年10月14日,宁夏市场监督管理厅对11家涉案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值得一提的是,由于联合经营期间,11家公司主要收入来源于行业协会分配的收入,且多数经营者记账不规范,无法通过账务记载确定2018年度销售额。因此,本案主要依据联合经营期间的交易收入,平均计算每家公司2018年度销售额和违法所得。众力公司因为存在被迫加入垄断协议的情节,曾向有关部门反映过垄断问题,还主动提供重要证据,所以免于行政处罚。对于其他10家公司,执法部门分别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且均按上一年度销售额的4%罚款15443.89元,并没收违法所得117352.64元的决定,合计罚没1327965.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