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亿助推云南医改 城镇居民生育费纳入医保
在本月11日云南省政协召开的专题会议上,省卫生厅厅长陈觉民汇报了我省医改的主要内容及相关工作情况,并透露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将投入8.7亿元资金到我省的9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6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这会让老百姓真切感受到医改带来的好处。
今年4月30日,省政府政务网公布了《云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在本月11日省政协召开的专题会议上,省卫生厅厅长陈觉民汇报了我省医改的主要内容及相关工作情况,并透露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将投入8.7亿元资金到我省的9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6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这会让老百姓真切感受到医改带来的好处。
提高新农合补助款
在巩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发展成果,将覆盖率保持在90%以上的同时,提高筹资水平,使明年各级政府的补助达到人均120元,并适当提高农民个人缴费标准。陈觉民表示逐步将保障范围向门诊统筹延伸,调整起付线、封顶线和报销比例,进一步减轻参合农民的费用负担,与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相同衔接,提高困难人群对特殊疾病负担的能力,当年结余不得超过当年筹资总额的15%,累计结余不超过当年筹资总额的25%,2010年最高支付限额要达到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倍以上。
基本药物公开招标
对于基本药物目录中少数品种因价格低、用量少、利润小、原料受限等原因,可能出现供应不足或无法招标采购的问题,通过招标定点生产的办法加以解决。并以省为单位,对国家基本药物实行规范的公开招标采购,减少中间环节,降低采购价格和配送成本,进一步完善“宣威模式”,建立向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直接配送基本药物的机制。
陈觉民指出,要落实财政补助,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其他医疗机构也要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首选比例结合公立医院改革试点确定。在完善基本药物报销政策方面,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障体系药品报销目录,报销比例明显高于非基本药物。
巡回医疗主动上门
按照已经确定的县、乡、村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建设规划和标准,抓好项目建设,确保工程质量。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免费定向培养、代偿学费和助学贷款以及公费招聘执业医师等方式,充实城乡基层医疗卫生队伍;通过城市大医院的对口支援、纵向指导、在职培训等措施,提高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
他表示,要特别重视稳定和加强乡村医生队伍,着力解决他们的补助和养老保障等待遇。落实政府投入政策,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和运行机制改革,开展巡回医疗,主动上门服务。
公共卫生投8.7亿
陈觉民认为,在医改中要真正让老百姓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重点要抓两件大事。
一是6项重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给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项目;农村妇女乳腺癌、宫颈癌检查项目;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百万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工程;消除燃煤型氟中毒危害项目;农村改水改厕项目。
二是9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老年人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
据陈觉民介绍:“现在国家拿15900万元,我省再财政配套4000万元给云南解决6项重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而对于9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财政给了5.4个亿,需要我省配套1.3个亿,就是6.7个亿。这样一算,在‘6+9’项目中将会投入8.7亿元资金。”
“把‘6+9’真正落到实处,老百姓就可以实实在在地感受到医改给他们带来的实惠。”陈觉民认为。
近期,卫生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的试点方案。陈觉民表示,我们将按照国家和省里的统一部署和安排,积极探索并不断完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监管机制改革试点方案。(完)(记者 王 云)
重要信息
城镇居民生育费将纳入医保
记者12日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获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妥善解决城镇居民生育医疗费用,开展门诊统筹的地区,可将参保居民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费用纳入基金支付范围。
通知指出,各地要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分娩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要综合考虑城镇居民生育的基本医疗需求和基金承受能力,合理确定医疗服务范围和标准。要完善医疗费结算办法,探索适合生育保障特点的结算方式,为参保人员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支出。
通知要求,各地要从实际出发,统筹考虑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制度的衔接,积极探索保障城镇居民生育相关费用的具体措施,妥善解决城镇居民生育医疗费用问题。(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