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商银行召开创立大会 管理层中“老包商”基本出局
4月11日,蒙商银行召开第一次股东会,也即发起人大会。这是被业内称为“新包商银行”——蒙商银行的最新进展。
4月11日,蒙商银行召开第一次股东会,也即发起人大会。这是被业内称为“新包商银行”——蒙商银行的最新进展。
重组方案
从2019年5月至2020年4月,历经近一年的打磨,包商银行改革重组方案逐渐明晰。
4月10日,央行金融稳定局副局长黄晓龙在一季度金融数据发布会上介绍,包商银行改革重组正在按计划平稳有序推进,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拟设立蒙商银行,收购承接原包商银行在内蒙古区内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内蒙古区外的4家分行由徽商银行收购承接。目前银保监会已经核准蒙商银行筹建申请,很快就将召开蒙商银行创立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近期在地方监管部门批准后,就开始开业运行。
黄晓龙称,蒙商银行由存款保险公司、建设银行、徽商银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包头市财政局以及部分内蒙古自治区的国有企业联合发起设立,定位是城市商业银行,经营范围界定在内蒙古自治区区内,主要服务内蒙古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黄晓龙表示,按监管部门要求,蒙商银行将扎根内蒙古,依法稳健经营,坚持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运营安全,成为服务和效率良好的区域性商业银行。
股权结构
作为蒙商银行的大股东之一,徽商银行曾公布过蒙商银行的注册资本、股权结构等情况。
徽商银行于3月18日与其他发起人订立发起人协议,内容有关共同发起新设一家经营区域仅在内蒙古自治区内的省级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即“蒙商银行”。
根据协议内容,新设银行各发起人的出资总额将为人民币240亿元,其中人民币200亿元将计入注册资本,剩余部分人民币40亿元将计入资本公积。
股权结构上,新设银行的股东共计11家,分别是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包头市财政局、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存保基金、建信投资、徽商银行、内蒙古电力、内蒙古高等级公路、内蒙古金融资产、内蒙古公交投及北方稀土。
新设银行前三大股东为存保基金(持股比例27.50%),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持股比例16.66%)、徽商银行(持股比例15%)。
新高管团队
目前,蒙商银行刚刚召开第一次股东会,尚未正式开业运营。但其高管团队基本成型。原包商银行高管基本“出局”,新任管理层主要来自建行、内蒙古地方和徽商银行。
蒙商银行管理层的确认,与包商银行接管的安排、股权结构有一定的关系。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蒙商银行初步拟定的高管团队是,拟任董事长、行长均来自包商银行的托管方建设银行;蒙商银行纪委书记、监事长等高管则由大股东内蒙古自治区派驻;其余高管团队分别来自建设银行系统、内蒙古地方和徽商银行。
其中,蒙商银行拟任董事长或是建设银行新疆分行党委书记、行长杨险峰,他此前担任建行新疆分行营业部主管信贷的副行长,也担任中国银行业协会副秘书长。蒙商银行拟任行长是建设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副行长乔俊峰,他也是包商银行托管组内蒙组组长。
有接近包商银行的人士表示,蒙商银行管理层都是新人,原包商银行管理层基本出局,即使“部门总”这一层级,留任的人也很少。
中小银行风险管理
日前召开的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银保监会表示,当前受疫情和经济下行影响,有一些中小银行历史上也积累了一些问题,比如内控不完善、公司治理不到位,面临一些风险和挑战。
比如:近日股价闪崩的甘肃银行以及江西银行也引发市场担忧。甘肃银行的股价暴跌是缘自主要股东质押被强行平仓,与银行经营无关。江西银行的股价暴跌则是19年利润失速、不良恶化、资本充足率调头直下所致。
对于这样少量的机构,银保监会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一行一策”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方式。例如,直接注资重组、同业收购合并、设立处置基金、设立过桥银行、引进新的战投等,加快改革重组。
此外,监管也会充分评估处置中可能产生的风险,做好各种预案,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防范中小银行风险,银保监会要求监管不能当“稻草人”,要加强中小银行股权管理乱象监管。下一步,会继续坚持和深化中小银行改革、化解风险,推动中小银行走上高质量发展之路。
各大中小银行,要完善公司治理 ,强化内功,包括抗风险能力、定价能力、科技能力、管理能力等等,不断提升资本实力,解决贷款结构不合理,加快金融产品创新,从而增强市场竞争实力。
(内容综合整理自21世纪经济报道、愉见财经等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