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门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制
8月10日,公安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安监总局和国家药监局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各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防止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
8月10日,公安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安监总局和国家药监局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各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防止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
《意见》要求各级公安、海关、安全监管等部门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成立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工作小组,形成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合力。
《意见》强调,要加强对重点品种的监管。药品监管部门要重点做好对麻黄素及其复方制剂生产、经营的监管。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格控制3,4-亚甲基二氧苯基-2-丙酮、1-苯基-2-丙酮、羟亚胺的生产、经营;对醋酸酐生产、经营企业要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检查备案制度执行情况;对非法生产、销售问题严重的企业,要依法从严惩处直至吊销生产、经营许可证和备案证明。
《意见》还要求公安机关对于跨省运输的易制毒化学品要进行省际间核查,尤其是运入地为广东、云南、福建、湖南、新疆等制贩毒高风险地区的易制毒化学品,运出、运入地要逐一查清每批货物的实际流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