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又一银行高管被“双开”
据吉林省纪委省监委消息,日前,经吉林省委批准,吉林省纪委监委对吉林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王安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来源 | 吉林省纪委省监委、财金阅读
据吉林省纪委省监委消息,日前,经吉林省委批准,吉林省纪委监委对吉林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王安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据吉林省纪委省监委消息,日前,经吉林省委批准,吉林省纪委监委对吉林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王安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安华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借用企业车辆;违反组织纪律,违规为他人安排工作;违反廉洁纪律,搞权色和钱色交易、违规参与营利性活动、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旅游安排。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经吉林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吉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安华开除党籍处分;由吉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吉林省纪委监委认为:“王安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宗旨意识泯灭,党性原则全无,背弃入党初心,同党离心离德,经济上贪婪成性,收受巨额财物,与私营企业主大搞权钱交易,生活上腐化堕落,大搞权色、钱色交易,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
公开资料显示,王安华生于1961年10月,辽宁海城人,大专文化,高级经济师。从2007年10月起,王安华担任吉林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在成为吉林银行副行长之前,王安华曾经在工商银行以及辽源市城市信用社任职。
王安华从1999年6月起,任工商银行辽源分行副行长;2004年1月,任工商银行辽源分行行长;2005年5月,任工商银行四平分行党委书记、行长;2007年6月,任辽源市城市信用社党委书记、董事长。
吉林银行官网显示:2007年10月,在原长春市商业银行基础上重组设立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银行)。目前,吉林银行在吉林省内9个市州和大连、沈阳拥有11家分行,一家分行级专营机构,378个营业网点,发起设立10家村镇银行、一家贷款公司,参股一汽汽车金融公司。
数据显示,吉林银行2018年利润总额16.02亿元,同比下降达59.8%;净利润、扣非净利润分别为11.57亿元、10.1亿元,同比2017年的30.51亿、30.45亿下降62.07%、66.67%。
财金君:同比下降59.8%也是厉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