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为何这么害怕芬太尼?
据新华社报道,当地时间12月1日晚,国家主席习近平应邀同美国总统特朗普在布宜诺斯艾利斯共进晚餐并举行会晤。两国元首在坦诚、友好的气氛中,就中美关系和共同关心的国际问题深入交换意见,达成重要共识。双方同意,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拓展合作,在相互尊重基础上管控分歧,共同推进以协调、合作、稳定为基调的中美关系,为今后一个时期的中美关系指明了方向。敬请阅读。
文/微信公众号“法律福音”
美国白宫办公室发表的一则声明中,称这是一场“非常成功的会晤”,它紧接着说:“非常重要的是,习主席以一种高尚的人道主义姿态,同意将芬太尼指定为一种受控物质,这意味着向美国出售芬太尼的人将受到中国法律规定的最高刑罚。”
这则消息被美国白宫办公室放在了中美就贸易问题达成的一系列共识之前,也将芬太尼推到了大众的眼前。
芬太尼是什么?为何如此被美国人重视?
根据维基百科介绍,芬太尼(Fentanyl)是一种强效的类阿片止痛剂,截至2012年,芬太尼是医学中使用最广泛的合成阿片类药物。其特点是起效迅速且作用时间极短,静脉注射后1分钟起效,4分钟达高峰,维持作用30分钟;肌内注射后约7分钟起效,维持约1~2小时。它是脑中μ-阿片受体的强力激动剂,芬太尼比吗啡效力高50~100倍,是海洛因的50倍。
它的化学名称是N-〔l-(2-苯乙基)-4-哌啶基〕-N-苯基丙酰胺,分子式为C22H28N2O,而芬太尼的衍生物卡芬太尼(carfentanil)更变态,其药效是芬太尼的100倍,海洛因的5000倍,吗啡的10000倍,只要0.02克,就足以使一个成年人毙命。
芬太尼最早由比利时医生保罗·扬森于1960年研制出来,1968年在美国被批准用于医疗用途,当它与其他药物联合使用时,通常用作疼痛药物或麻醉剂,服用方式包括口服和贴片。它的典型副作用包括嗜睡、困惑和恶心,更严重的副作用包括上瘾、低血压和呼吸抑制,如果没有医学专业人员迅速解决,呼吸的努力降低可能导致死亡。
但后来芬太尼被用作了娱乐性用药,成了实验室毒品的重要成分。由于它的效力极强,导致2000年至2017年间发生了无数药物过量死亡的案例。
国家禁毒办副主任、公安部禁毒局副巡视员邓明表示,芬太尼类物质是新精神活性物质的一种,2012至2015年间总计仅发现芬太尼类物质6份,但在2016年发现的新精神活性物质中,芬太尼类物质就增加到了66份,以芬太尼类物质为代表的合成阿片药物增长迅猛。
新精神活性物质,又称“策划药”或“实验室毒品”,是继传统毒品、合成毒品后全球流行的第三代毒品。2015年10月1日起实施的《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办法》,我国一次性列管116种新精神活性物质,加上卡芬太尼等4种芬太尼类物质,我国列管的新精神活性物质已达134种,列管芬太尼类物质共计23种。
根据纽约时报2017年11月3日的报道,特朗普去年在访华前指责中国是“廉价和致命的芬太尼洪流”的主要来源,称其不是被运送至美国,就是被毒贩从南部边境偷运进来,并承诺在与习近平主席会面时将这个问题作为首要讨论内容。
但一位官员称,中国国内不存在芬太尼滥用的问题。
为了配合美国的要求,目前,中国已经下令禁止的芬太尼类物质超出了美国药品机构列管的数量。2015年10月,中国应美国官员的要求,禁止了某些类型的芬太尼类似物。从2017年3月1日起,中国公安部、卫计委、国家食药总局决定将卡芬太尼、呋喃芬太尼、丙烯酰芬太尼、戊酰芬太尼四种物质,列为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但新的替代品还在源源不断地研发。
2015年6月12日,南方都市报报道称,广州黄埔海关破获了国内首例芬太尼毒品走私案,共缴获芬太尼46.866千克,按照1克芬太尼相当于40克海洛因换算,该毒品总量相当于1.87吨海洛因。
美国毒品管制局(Drug Enforcement Administration)表示,当务之急是禁止芬太尼的流通。
2016年,美国大约6.4万人死于服药过量,其中,仅芬太尼过量就导致美国2万多人死亡。
芬太尼致死最为人熟知的一个例子是,2016年4月21日,57岁的美国著名歌手、音乐家和唱片制作人普林斯·罗杰·尼尔森被发现在明尼苏达州的家中死亡,死因为意外服用过量芬太尼。普林斯在20世纪70年代末走红,专辑销量超过1亿张。
研究表明,人体血液中3~58毫克/升的芬太尼就可以致死,而普林斯体内这一浓度为69毫克/升;肝脏中药物含量超过69毫克/千克也可以致死,普林斯的这一指标为450毫克/千克。
同样是纽约时报,它在去年11月的另一则报道中称,纽约时报记者在一家杭州的网站维库(Weiku.com)上发现,有近百家中国公司表示自己销售芬太尼,只需付款、提供送货地址即可购买。
这让监管变得非常困难。中国拥有三万多家化学工业企业,分析人士表示,中国的化工企业利用松懈的监管让中国变成了全球最大的芬太尼产地。
有官员表示,那些化学企业可以不断快速制造芬太尼的新变种,以绕开政府对23种芬太尼类似物的禁令。
英国国家防治犯罪局(NCA)近日宣布,暗网上的一些大型毒品供应商已决定自愿停止销售致命毒品芬太尼,卖家决定将其从暗网上下架,因为它有非常严重的致死隐患,从而导致他们受到警方的更多关注。
中国在打击芬太尼方面也一直在积极努力。
就在11月27日的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被问到如何评论美国国会专家小组近期发布报告称中方有关应对措施未能遏止非法芬太尼流通、中国仍是美国非法芬太尼的最大源头时,外交部发言人耿爽回答道:
中方一直高度关注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应对芬太尼类物质的走私和滥用问题。
一是强化芬太尼类物质及其前体的管制。中方在未发现芬太尼类物质在中国境内滥用的前提下,积极采取列管措施。截至目前,中国已经列管了25种芬太尼类物质和2种芬太尼前体。
二是强化与各国的情报分享。在去年10月举行的中美禁毒情报交流会上,中方将400余条寻购芬太尼的情报通报给了美方。对美方通报的贩卖芬太尼类物质的线索,中国的执法机关也都积极核查,并及时地反馈给美方。
三是强化执法查缉。部署各地加强对可疑样品的收集分析研判,会同海关、邮政在重点口岸加大对流向美国等高风险地区可疑邮包的查缉,加强对物流寄递业的监管,及时发现打击非法活动。
四是强化核磁共振波谱仪的管控。通过设备管控来有效解决芬太尼制贩问题。因为此类设备主要是由美国的厂家生产,我们希望美方的相关部门也能与中方积极地配合,定期向中方提供有关信息。
在这里我要指出,芬太尼类物质等及新精神活性物质问题是国际性问题。大多数新精神活性物质是从欧美发达国家实验室中“设计”出来的,其深加工环节和消费市场主要集中在这些国家。美国国内目前出现的芬太尼类物质滥用问题,是综合因素作用的结果。美国政府在减少需求方面完全可以做得更多。另外,美方一再指责中方是其国内芬太尼类物质的重要源头,但从来没有向中方提供准确的数据和有效的证据,通报的情报线索也十分有限。
我们再次呼吁,世界各国要按照“综合平衡、责任共担”的原则,共同研究应对新精神活性物质管制这一国际性难题。
最后我要强调,包括芬太尼类物质在内的毒品问题是全球性问题,合作打击毒品犯罪是国际共识。中国政府高度重视毒品问题的全球共治,在联合国禁毒公约和本国法律框架内,积极与包括美方在内的各国开展合作。禁毒合作也一直是中美执法安全合作领域的亮点和典范。我们愿意继续加强与美方在这一领域的沟通与合作。
12月1日,习近平主席与特朗普总统达成了本文开头提到的共识。
打击毒品,人人有责。(完)
文章来源:微信公众号“法律福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