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卓家属抗诉申请昨日被检方驳回
杭州市西湖区检察院昨日驳回了谭卓家属的抗诉申请,并决定以特快专递方式答复谭卓家属。
早报讯 杭州市西湖区检察院昨日驳回了谭卓家属的抗诉申请,并决定以特快专递方式答复谭卓家属。
7月20日下午,西湖区人民法院对“5·7”交通肇事案公开宣判,一审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胡斌有期徒刑3年。
7月27日17时许,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和西湖区人民检察院收到了谭卓父亲谭跃,于7月24日以特快专递方式提交的《抗诉申请书》。
谭卓家属以法院对胡斌的犯罪事实定性不准确,适用法律不当,应以“其他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严加惩处为由,请求检察机关对一审判决提出抗诉。
收到《抗诉申请书》后,西湖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请求抗诉的理由等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查。
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西湖区人民法院对“5·7”交通肇事案所作出的一审判决,在认定事实、确定性质、适用法律方面与西湖区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所认定的完全一致,量刑也在法定幅度内,故决定不提出抗诉。
昨日傍晚,记者联系了谭卓父亲谭跃,他在电话里表示,自己尚未收到抗诉申请被驳回的相关材料,但被驳回是意料之中的事,他会选择继续申诉。
西湖区法院和杭州市中院均表示,尚未收到胡斌家属的上诉申请。而根据刑事诉讼法,如果胡斌家属没有提出上诉,一审判决将于今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