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飙车案:被害人父亲申请抗诉
7月24日,杭州飙车案受害人谭卓父亲谭跃向检察机关和法院寄去抗诉申请书和申诉书。检察院今天表示已接受抗诉申请书,但是否会抗诉,还需要研究。据悉,抗诉申请书包括2方面:一是一审判决的罪名定性问题;二是胡斌“替身”的问题
今年5月7日晚8点左右,年仅20岁的胡斌驾驶大红色三菱跑车在杭州繁华的街头与朋友“飙车”,将看完电影、正在穿过斑马线回家的25岁浙江大学毕业生谭卓当场撞死。随后杭州当地警方认定胡斌驾驶时速为“70码”,引起舆论哗然。一时间,各大媒体、论坛、浙江大学的学生均对这起交通事故予以极高的关注,事故也在全国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7月15日,杭州西湖区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被害人谭卓的亲属、生前同事,被告人胡斌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群众60余人对庭审情况进行旁听。20日,法院作出一审公开宣判,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胡斌有期徒刑三年。另外,案发后胡斌亲属已赔偿并自愿补偿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130100元。
对于这一判决结果,胡斌父母虽认为不公平,但却表示暂时不会上诉。而潭卓的父亲谭跃则于24日下午分别向西湖区检察院、杭州市检察院、浙江省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寄出了抗诉申请书;向西湖区法院、杭州中级法院、浙江省高院、最高人民法院寄出了申诉书;另外,还向杭州市人大、浙江省人大、全国人大寄出了情况说明书。谭跃表示,他“期待上级司法部门对胡斌的罪行有一个合法公正的定性”。
“因为检察院还没有回复我是否会抗诉,所以现在不便公开抗诉申请”。谭跃告诉记者,抗诉申请书主要包括两点,一是一审判决的罪名定性问题。谭跃说他从没认同过“交通肇事罪”的罪名,至今仍坚持胡斌犯的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二是胡斌“替身”的问题。对于西湖法院日前发布的辟谣通告,谭跃认为“没有说服力,毫无意义,就是假的替身也会这样回答问题”。他希望上级司法机关认真对待此事,依法采取公开、公正、透明的方法对真假胡斌进行身份鉴定,以释大家的疑虑。
谭跃告诉记者,检察院今天已经收到了他的抗诉申请书,目前还在审查中,但是否抗诉需审查之后再做决定。“如果申请抗诉不成,我还会行使我的第二个权利,向高一级法院申请法律监督程序。”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182条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