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商务委:将租赁公司等监管职责划转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2018年11月29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机构改革工作的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为贯彻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关于加强地方金融监管的要求,根据商务部、银保监会有关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行监管职责转隶工作部署,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和市商务委签署了转隶确认书,市商务委将相关机构监管职责划转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来源: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金融工作局
2018年11月29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机构改革工作的要求和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为贯彻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关于加强地方金融监管的要求,根据商务部、银保监会有关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行监管职责转隶工作部署,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和市商务委签署了转隶确认书,市商务委将相关机构监管职责划转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转隶后,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将按照中央要求和银保监会的监管要求,坚持以服务实体经济为根本,切实承担在市级层面加强对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行的集中统一监管职责,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有效防范风险,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未来,监管在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职能中的位置将更重要。2018年11月28日,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上海市金融工作局领导班子宣布会召开。会议指出,机构改革后,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承担的职能从以协调服务为主转向监管与协调服务并重,责任更加重大,上海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要认真贯彻落实这次机构改革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要求,将监管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上,同时进一步做好协调服务工作。
2018年5月8日,商务部办公厅发布《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和典当行管理职责调整有关事宜的通知》,具体如下: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等文件要求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商务部已将制定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行业务经营和监管规则职责划给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银保监会),自4月20日起,有关职责由银保监会履行。
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机构改革的有关要求,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积极开展相关工作。
来源: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金融工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