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企出口东南亚可人民币结汇
梁龄 |2009-07-24 15:29465
7月23日,市外汇管理部首次对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规定》作了解读,8月1日后重庆企业到国外投资的审批手续将简单化,资金来源也将扩大,同时降低了渝企“走出去”的成本。
另外,重庆外汇管理部介绍,目前渝企与东南亚,尤其是菲律宾等地的交易多数以人民币结算,尽管未用外汇,但是依然属于出口。因此重庆外汇管理部改变以往的规则,根据企业申请,按照贸易真实性原则,对出口货物流、资金流一致性审核合格的企业向周边国家出口以人民币结算予以核销。渝企以人民币结算依然可以享受出口退税政策。另据记者获悉,经过重庆外汇管理部的牵线搭桥,仅半年时间,我市金融机构就已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高达36万元的小额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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