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OOCL之后,APL也将停止接收这些货物进口至中国
APL发布告客户书称,将停止接收新调整进入《进口废物管理目录》的固体废物进口至中国。
本文由海运网综合中国航务周刊整理发布
APL发布告客户书称,将停止接收新调整进入《进口废物管理目录》的固体废物进口至中国。
日前,APL在告客户书中称,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停止接收新调整进入《进口废物管理目录》的固体废物进口至中国,限定类及非限定类的固体废物,只能从中国所允许进口的口岸进口。
此前,东方海外也表示,从2018年10月15日起,停止接收新调整进入《进口废物管理目录》的固体废物进口至中国。
APL在告客户书中提到:
为进一步规范固体废物进口管理,防治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及有关法律法规,海关总署、生态环境部对限定固体废物进口口岸事项公告:
1. 国家允许进口的固体废物只能从以下口岸进口,并办理报关手续。
2. 进口者申领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时应填写《限定固体废物进口口岸目录》中的关区代码。
针对以上法规和条例,APL明确表示,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停止接收限定固体废物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13年第40号》同时废止。
APL在告客户书中还指出,接广州南沙海关通知,根据自2011年8月1日起施行的《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质检总局联合令第12号) “未取得固体废物进口相关许可证的进口固体废物不得存入海关监管场所”,要求APL根据该条例对于无证到港的废纸柜不予卸船。如海关事后核查发现无证到港,将按无证到货对相关单位移交缉私处理。
APL提醒其客户及代理密切配合,严格审核把关,以确保进口固体废物已获取进口许可证,避免因货物到港无法卸船而产生的退运、翻倒等额外费用甚至运输纠纷。
东方海外10月15日起停止接收这些货物进口至中国
东方海外日前发布告客户书称,从今年10月15日起,将停止接收新调整进入《进口废物管理目录》的固体废物进口至中国,限定类及非限定类的固体废物,只能从中国所允许进口的口岸进口。
东方海外在告客户书中表示:
为了确保生态环境安全,进一步完善固体废物管理制度,中国政府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部门,均于近期颁布公告或条例,对于固体废物进口至中国大陆及香港地区的现行监管制度作出调整。
根据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海关总署于2018年4月13日联合发布的关于调整《进口废物管理目录》的公告,自2018年12月31日起,将废五金类、废船、废汽车压件、冶炼渣、工业来源废塑料等16个品种固体废物,从《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调整入《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
自2019年12月31日起,将不锈钢废碎料、钛废碎料、木废碎料等16个品种固体废物,从《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非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调整入《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
同时,海关总署、生态环境部于2018年6月27日发布关于限定固体废物进口口岸的公告,中国所允许进口的固体废物,应当从《限定固体废物进口口岸目录》所规定的口岸进口,并办理报关手续。
进口者申领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时,应填写《限定固体废物进口口岸目录》中的关区代码。该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此外,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2016年促进循环再造及妥善处置(电气设备及电子设备(修订)条例》的要求,任何人贮存、处理、再加工或循环再造电器废物,除若干例外情况,均须根据《废物处置条例》先申领废物处置牌照。任何人进、出口电器废物,须事先申领许可证。相关条文于2018年12月31日生效。
针对以上法规和条例的调整,东方海外在告客户书中明确表示:
将从今年10月15日起,停止接收公告规定的禁止进口类的固体废物进口至中国,限定类及非限定类的固体废物只能从中国所允许进口的口岸进口。
▼限定固体废物进口口岸目录
在香港进出口废物须受《废物处置条例》规管。未经香港环境保护署许可而擅自进口或出口不可循环再造、回收,或对人身健康和环境有害的废物,即属违法。
东方海外还提醒客户,在签署贸易合同前,审核并确认合作方的有效资质、信用及贸易货物的成分、规格、包装等详细信息,确保其符合最新法规条例的要求,以避免非法走私行为。
东方海外最后强调,若客户在订舱时有任何误报、瞒报行为,将按提单背面条款和官网公布的规定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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