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互金协会通告119家P2P平台7月信披情况
按照人民银行等十部委发布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原银监会制定颁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及《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有关要求,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制定发布了《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个体网络借贷》标准,并于2017年6月建立了集中式、防篡改的全国互联网金融登记披露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登记披露平台)。
按照人民银行等十部委发布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原银监会制定颁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及《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有关要求,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制定发布了《互联网金融信息披露个体网络借贷》标准,并于2017年6月建立了集中式、防篡改的全国互联网金融登记披露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登记披露平台)。登记披露平台上线以来,通过强化自律管理和宣传教育,促进各接入机构增强合规披露意识,提高定期披露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和规范性,并接受社会的监督。
日前,协会按照网贷会员机构自律管理相关要求,对外通告了2018年7月份网络借贷类会员机构在登记披露平台上披露信息的情况。通告显示,共有103家会员机构在登记披露平台上披露了2018年7月的运营信息,其中贷款余额合计6555亿元,累计交易总额38409亿元,累计服务出借人数3697万人,累计服务借款人数9427万人。
同时,协会按照国务院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在前期已制定发布《互联网金融个体网络借贷借贷合同要素》标准的基础上,加快产品登记相关工作,利用登记披露平台逐笔登记接入机构所撮合的借贷合同,为配合监管部门实施穿透式监管提供基础依据。截至2018年8月末,共有66家机构接入登记披露平台,较7月末新增19家,累计登记合同9431万份,较7月末增加了931万份,环比增长11%,涉及金额1160亿元,较7月末增加了176亿元,环比增长18%,涉及借款人数360万人,较7月末增加了53万人,环比增长17%。
下一步,协会将继续按照国务院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持续丰富完善登记披露平台功能,切实履行网络借贷行业自律管理职责,为后续符合信息中介定位和各项标准的网贷机构接入登记披露平台夯实基础。
现就登记披露平台网络借贷类会员机构2018年7月份信息披露情况进行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