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奶、奶粉和乳清将实施自动进口许可管理
2009-07-17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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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商务部海关总署令2004年第26号),商务部、海关总署决定自2009年8月1日起对鲜奶、奶粉和乳清实施自动进口许可
根据《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商务部海关总署令2004年第26号),商务部、海关总署决定自2009年8月1日起对鲜奶、奶粉和乳清实施自动进口许可管理(《2009年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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